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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评估及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说明书

◆ 简介: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适应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别推出的一系列专项信贷和结算的金融服务产品,运用科学简便的评分方法和优化的审批流程,为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速融通的金融服务,具有适应小企业的金融品种全、服务效率高等诸多特点。
 
◆ 最高贷款期限:
    3年;
 
◆ 贷款额度(万元):
     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需流动资金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 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允许10%的上浮空间。
     评估、法律、担保总费用不超过4%。
     前期0付款直至贷款下拨之时。
 
◆ 办理周期:
     1个月—2个月
 
◆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
     一 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资产总额在4000万以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内的企业法人;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年检手续;
     3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照章纳税;
     4 企业信誉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5 能提供足值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
 
     二 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小企业主(指法人代表和股东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22周岁(含)以上且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
     2 具有有效身份证(实名证件);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主要经营者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在其经营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 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作为质押物的指示产权限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中的一种或几种,须合法有效,并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而且此知识产权必须已经投产形成产品。
 
◆ 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
     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额度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额度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额度的30%
     具体贷款数额参照此公司的经营规模与经营状况
 
◆ 贷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原则上经过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8、贷款卡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履历证明
   10、交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 政府贴息说明: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第八条  专利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贴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以发明专利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需的贷款利息,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开展发明专利质押贷款业务。
     贴息额度一般不高于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50%,每个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20万元。
    《海淀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比例为企业应支付贷款利息额的50%,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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